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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渡口率先划定合法禁养狗区域 禁养区举报有奖

http://www.cqsina.com.cn 2007-09-13 08:38:31.67 重庆商报 [发表评论]

大渡口区政府日前发出通告,九宫庙街道和新山村街道的19个社区,3年内禁养犬只。市政府法制办方面昨日表示,大渡口区政府的通告已获得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,是合法的。

禁养区养狗举报有奖

据悉,禁止养狗的19个社区为:九宫庙街道和新山村街道的锁口丘社区、翠园社区、光明社

区,八桥镇(春晖路街道)的八一村、八桥村、民乐村、民新村、新华村、五一村、互助村、公民村、锦凤社区、阳光社区、翠华社区、柏华社区、新华社区、春晖社区,建胜镇(茄子溪街道)的群胜村、刘家坝社区。

大渡口区政府表示,未经批准饲养犬只的行为,将对检举、揭发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。

市法制办已审查备案

昨日,大渡口区市民赵福兰致电本报称,《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》还在听证阶段,大渡口走到了“办法”的前面,是否合法?

针对市民的质疑,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,尽管《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》还没出台,但大渡口区发生了狂犬病,根据《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》,在发生人、畜狂犬病的城市街道、农村居民点及其附近3公里范围内,自发生疫情起3年内为狂犬病疫点。疫点所在地的周围10至20公里范围内,自发生疫情起3年内为狂犬病疫区。因此,大渡口区的通告是有法可依的。(记者 金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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