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主毁约一房二卖 卖家反告买家侵权(图)
http://www.cqsina.com.cn 2007-09-19 10:35:14.34 重庆晚报
约好时间交房,等购房人去接房时才发现,原房主已将房屋卖给他人,而更戏剧性的是,原房主又返租回房屋自己住,购房人无奈之下也住进去再说。9月8日,原房主以“租房人”的身份将买房人以侵犯住所权为由告到涪陵区法院。
等到交房发现有人住
25岁的李长万是涪陵区增福乡的人。李长万称,去年年底,经人介绍谈了一个女朋友,对方的条件是要在涪陵区城区有套房屋。为了讨得女友的欢心,李长万只好到涪陵区城区物色中意的房屋,最后看中荔枝街道建涪一组87号的一套二手房。
李长万称,今年1月22日,他与原房主周春强签订合同,将房屋卖给自己,总价为11.3万余元,当时约定首付7.5万元,余下的3.8万余元等过户手续交接完毕后再结清。合同还约定,周春强在9月1日交房给他。第二天,李长万四处借钱交了首付款。
之后,李长万一家人就张罗着如何布置新房,规划以后如何在城区谋生,李长万还将农村的户口迁到了购房地。
然而,等到9月1日那天,李长万一家人欢欢喜喜地来到新房准备入住时,竟发现房中已有人在住。
原房主租下所卖房屋
李长万找到周春强问是怎么回事时,周春强这才如实告知,住在里面的人是自己的父母。周春强说,房屋不能卖给他了,只能退钱,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。
李长万认为自己受了欺骗,现在房价天天看涨,同地段、户型和面积的房屋每平方米已经涨了300元左右,年初买房的钱到现在根本买不到类似的房屋了。
昨日,记者来到该房,李长万一家人和周春强的父母都在,该房的格局是三室一厅,李长万及其父母占据了客厅和一间卧室,而周春强的父母则占据了一间卧室。两家人进门后都不搭理对方,如同陌生人一般,各干各的事情。
一房二卖有苦衷
周春强不愿意出面接受记者采访,周称,他现在都快成涪陵城区的公众人物了,已经无法澄清事实了,有事可以找他的代理律师。周春强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,周春强其实是有苦说不出。
据介绍,周春强在办理房屋产权和国土证时并不顺利,在国土部门被“卡壳”,原因是该房的土地是集体所有性质,不能办到两证。
但在5月份,周春强的一个朋友湛某声称他可以自己想办法办证,但给出的价格是8万元。急需钱用的周春强见手上的“炭圆”有人要,便一口答应了下来。双方很快签下购房合同。而后,还专门给李长万发函要求解除合同,但李长万不愿意。
卖房人告购房人侵权
9月8日,周春强以“租房人”的名义将李长万告到涪陵区法院,要求排除妨碍,并承担租房的损失等,直到李长万搬出房屋为止。
李长万表示,自己有充分的理由该得这个房屋。“难道自己先花高价买的房屋,还比不下别人少花钱买的房吗”?
昨日,记者从涪陵区行政审批中心得到证实,湛某确实买下了周春强的房屋,目前正在办理两证阶段,房屋产权手续已经办理完毕。已经到国土部门审办阶段。该中心董主任明确表示,因土地是集体所有性质,所以国土证不可能办理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