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岸某小区业主拒交物管费 被物管告上法庭
http://www.cqsina.com.cn 2007-09-20 09:54:11.467 重庆晚报
南岸昌龙城市花园的一位业主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、物管提供的服务是非法经营行为为由,拒交物管费,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。昨天,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重庆瑞庭物业管理公司的代理人称,业主韦某近三年未交物管费,他们曾多次催收,但韦某一直拒交,所以才起诉到法院。而业主韦某认为,物管公司是在2004年9月才取得二级物管资质证书,却在同年6月就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进驻小区,这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。韦的代理人还称,物管公司在去年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服务合同也是不合法的。因为业委会的选举必须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投票通过,而当时入住的655户只通过了170票,根本不符合相关规定。所以,业主不交物管费是有理由的。
最后,法官决定择日宣判。



